2022年8月5日 星期五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2022年08月01日上午十點於第五醫療大樓5樓國際會議廳舉行「院長交接典禮」,原任首席醫療副院長林宏榮由邱仲慶院長的手中接過印信,正式就任奇美醫學中心院長職務。邱仲慶院長自2007年9月接任奇美醫學中心院長迄今15年,沿襲奇美集團「幸福企業」文化,依循創辦人許文龍及董事長廖錦祥的經營理念,秉持「關懷、專業、效率」醫院核心價值,改善看病感受為出發點,將良善醫療發揚光大,願景領導奇美醫療體系同仁一起打造出雲嘉南地區最大的醫療體系,體系病床數也從最早(1968年)66床發展到2,497床、正職員工數6,360名規模,團隊精湛醫療技術及專業服務品質更深獲鄉親認同肯定,成為民眾最信賴的健康照護體系。

邱仲慶院長任內引進最新醫療技術及儀器設備(如:第四代達文西手術機械手臂、微生物檢驗自動化設備、1152切低劑量高階電腦斷層…等)、完成活體肝臟、腎臟、眼角膜、骨髓、心臟移植、成立精準醫療中心、發展人工智慧醫療科技…等多項措施,獲獎無數備受推崇;2020年新冠肺炎肆虐全球之際,防疫成效卓著,更榮獲總統蔡英文頒發防疫特殊貢獻獎殊榮。

08月01日將院長職務交棒首席醫療副院長林宏榮,邱仲慶院長轉任董事會董事、經營決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兼總院榮譽院長,共同帶領奇美醫院成為民眾最信賴的健康照護體系而努力,傳承讓卓越擴散,也讓我們的醫療體系更加茁壯。

新任院長林宏榮為臺北醫學大學醫學系醫學士、成功大學高階管理研究所碩士,民國84年進入奇美醫學中心服務,在院年資27年,先後擔任過本院急診醫學部主任、醫務秘書、醫療副院長及首席醫療副院長等職務;也曾擔任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執行長、臺灣急診醫學會理事長;本身不僅為神經外科及急診專科醫師,也是病人安全及醫療品質的專家,更通過教育部部定教授資格審定;COVID-19(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擔任醫院疫情指揮中心執行指揮官,配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超前部署及巿府政策進行企業大量快速採檢及疫苗接種,並於奇美醫學中心建置防疫檢測一條通、防疫站2.0及提供防疫經驗分享友邦,推動簡化、優化、日常化的防疫措施,成效屢獲肯定;不論在醫療專業或行政管理的歷練都相當完整,未來在林宏榮院長帶領下,奇美醫學中心全體同仁定將承先啟後、再接再厲,為民眾提供更佳、更好的就醫環境及醫療服務品質。





2022 年夏季菱角鳥調查數量穩定成長

2022 年夏季菱角鳥調查數量穩定成長

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延續過去推廣友善耕作的策略,讓水雉能有更多友善的環境作為繁殖棲地。根據今年度(111 年)菱角鳥夏季繁殖調查,發現水雉族群數量穩定成長,數量達 1622 隻,相較去年增加了 312 隻。 今年的夏季調查共調查到 1622 隻水雉成鳥,官田區仍為水雉主要分布的區域,占 71%。其次為麻豆區和下營區,分別占成鳥總數的 8%和 7%。今年官田、下營增加的隻數最多,麻豆及歸仁的數量也有明顯的增長。除了這些地區,柳營、六甲、鹽水、山上、新營仍維持穩定水雉繁殖的族群,安南、白河、學甲、安定等地區今年雖有水雉的蹤跡,但經調查員的觀察牠們仍在尋找適合繁殖的點。水雉利用的棲地類型仍以菱角田為主,大部分雛鳥及蛋的繁殖記錄,有 83%在菱角田被記錄到,顯示園區外水雉繁殖仍以菱角田為主。有 5%水雉個體則出現水稻田及尚未耕作的水田;顯示了這些水雉可能是飛到水稻田覓食,也可能在菱角田周邊等待時機,隨時搶攻棲地與爭取繁殖權。這次水雉棲息與繁殖地除了菱角田外,同時在水稻田、草澤等濕地和少數積水的旱地也都有被記錄到,水雉會利用多樣性多元化的濕地環境,顯示溼地各類型地景;生物多樣性的維護是非常重要的。水雉是一種生活在淡水濕地的鳥類,特化的腳趾使他們能夠在浮葉性植物上活動,並利用浮葉性植物的莖葉築巢和繁殖下一代,因此有大規模浮葉性植物;菱角種植區域的臺南,是水雉在臺灣很重要的棲息地。為了瞭解水雉在繁殖季的族群數量變化和棲地利用情形,水雉生態教育園區延續與特有生物中心生物指標研究室共同研擬之水雉繁殖季監測流程標準,在水雉的繁殖季(夏季)及非繁殖季(冬季)各進行一次臺南地區的水雉調查。由於 7 月底進入繁殖季高峰,水雉的領域範圍也大致底定,活動範圍較固定,因此會在此時進行水雉的族群調查。全台的水雉分布情形,則有賴全台鳥友的回報。全台水雉調查固定在每年 7/15~8/15 進行,只要在這段時間內,在臺南以外的地方看到水雉,就可以上水雉園區官網填寫表單(官網調查連結 https://reurl.cc/V1EVy5 ),或在 ebird 上傳資料進行回報。去年在新竹、嘉義、高雄、屏東、宜蘭和花蓮等全台各地都有水雉的蹤跡。因為疫情因素,參與這次調查的成員多為水雉園區的實習生和志工們,大家分別前往各自的調查區展開調查,並以調查軟體線上

2022年8月1日 星期一

訴願先繳納三分之一或提供擔保,暫緩移送執行

訴願先繳納三分之一或提供擔保,暫緩移送執行

王小姐來電詢問因對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不服,還在訴願中,為何仍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的強制執行通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已依法申請復查,可以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不過如仍對復查決定不服,提起訴願時,就必須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三分之一或經核准提供相當擔保,才可繼續暫緩執行。

國稅局進一步指出,納稅義務人繳納三分之一稅額及提供相當擔保確有困難,經稅捐稽徵機關就納稅義務人相當於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在行政救濟期間,也會暫緩移送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