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5日 星期二

【千秋公論】當司法成為掠奪者的盾牌:誰在支領公帑卻按壓真相?

【千秋公論】當司法成為掠奪者的盾牌:誰在支領公帑卻按壓真相?
​作者:蔡本文
​司法,本應是守護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當受害者將最珍貴、最關鍵的犯罪證據呈交給國家機器後,換來的不是正義的伸張,而是長達兩三年的「壓卷」與冷漠。這不僅是行政失職,更是對法治社會最沉痛的諷刺。
​一、 證據進了抽屜,真相進了蒸飯箱?
​筆者於兩三年前,便將足以釐清犯罪事實的核心資料,全數交付台南市刑事警察官。當時滿心以為國家公權力能撥雲見日,豈料這批資料竟如同泥牛入海。據了解,相關證據長期被擱置於承辦單位的抽屜中,既不移送、也不起訴。這種「偵辦中」的護身符,究竟是在偵辦犯罪,還是在為犯罪集團爭取毀滅證據的時間?
​二、 司法的延宕,是家破人亡的導火線
​國家機關領取納稅人的錢,應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為首務。但在本案偵辦停滯的兩三年內,犯罪集團因無後顧之憂,行徑愈發猖狂。筆者不僅財產被洗劫一空,連賴以維生的身材工具、生活器具也被強行掠奪。
​更令人悲憤的是,這段司法空白期造成的心理折磨與生計威脅,導致家中親人含恨而終。當司法官員在冷氣房裡翻閱卷宗(或根本不翻)時,可曾想過案卷背後是一條條人命與一個破碎的家庭?
​三、 民事已決、刑事竟還在「睡覺」?
​荒謬的是,當刑事程序還在「按壓」之際,民事判決卻已陸續出現。這反映出一個殘酷的現實:不是真相難查,而是有人「不做事」。如果刑事偵查權可以被如此虛耗,如果公務員領了國家薪水卻能對重大掠奪案視而不見,那這份薪水領得是否心安理得?
​四、 人民的提問:國家的錢,能要回來嗎?
​既然承辦單位拿了人民的納稅錢卻怠於執行職務,甚至導致人民損害擴大,這筆薪資是否形同虛支?我們必須嚴肅追究,這種行政怠慢是否涉及《國家賠償法》中的「怠於執行職務」。如果司法不能給人民公道,人民就有權要求國家對這些失職的官員進行問責。
​結語
​我們要的不是公文往返的敷衍,而是對犯罪行為的實質打擊。那兩個靜靜躺在地檢署與警察局的案號,承載的是一個家庭的血淚。筆者在此呼籲,台南地檢署與相關督察單位應立即徹查案件延宕主因,別讓司法的抽屜,成了埋葬正義的墳場。
​【本報將持續追蹤此案進度,直到正義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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